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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公务员OMO辅导班高途公考。

2025-06-22 00:34:23  人气:5

莆田公务员OMO辅导班高途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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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4年一月一日正式落实实行,其中有大量的法律发规,在之前的规则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那么今天各位同学就和我一起,着眼于其中的胎儿民事权利能力这个部分,看看新增以及变更部分都有那些不同。在从知识考点的角度上,一起探讨一下,相关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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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胎儿民事权力
胎儿是指自然人未出生但在受胎之中的生物体状态。那么对于胎儿是否有民事权利能力一问题,根据各国立法不同,但总体划分为三种态度。
1.有些国家认为,女性在受孕之日起胎儿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该类国家对妇女的堕胎行为往往有较为严苛的要求,堕胎即故意杀人,此类被称为“完全保护”。
2.也有国家认为胎儿只有自出生后才可以被当做人来看待,被称为“完全不保护”。
3. “折中主义”认为,在母亲腹中的胎儿原则上不认为有民事权利能力,除非涉及到继承、受赠之类关系到胎儿利益的情况。中国采取此种观点,胎儿在特殊情况下“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
二、  胎儿的遗产继承及赠予
胎儿是否可以接受赠予和继承,民法典中规定分为三种情况,即活体、死体和旋即死亡,这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在遗产继承方面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娩出前,胎儿父亲去世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视为已出生),享有继承权,参与遗产分配。
1、娩出时为活体的,遗产归婴儿,有其母监管(此时其母亲为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
2、娩出时为死体的,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按原被继承人(其父亲)的遗产(即法定继承)处理。
3、娩出时为活体但旋即死亡的,遗产按婴儿的遗产处理,归其母亲(此时其母亲为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二)在接受赠与方面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娩出前,胎儿接受赠与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视为已出生),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赠与合同的性质为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1、娩出时为活体的,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转移财产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公、公、道除外。
2、娩出时为死体的,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赠与合同成立但不生效;赠与人无需履行。
3、娩出时为活体但旋即死亡的,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
(三)侵权行为发生后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娩出前,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导致胎儿利益受损害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视为已出生),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1、娩出时为活体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婴儿的名义提起侵权损害赔偿。
2、娩出时为死体的,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三人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3、娩出时为活体但旋即死亡的,根据第三人的侵害行为对胎儿死亡是否存在过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胎儿民权之侵权情形
新民法典中2024年5月28日,对胎儿民权侵权情形有了明确规定。针对胎儿的侵权依旧依照胎儿是否存活分为三种情况:
1.胎儿分娩后为活体:此时母亲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或违约之诉,同时胎儿也有自己独立的诉求,可以向医院主张侵权,只不过该权利应该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2.胎儿分娩后为死体:胎儿无独立的请求权,需由母亲以自己的名义主张侵权或违约。
3.胎儿分娩出时为活体,很快死亡:此类情况在实践中仍旧存在争议,对于胎儿死亡后,留下的债权请求权是否可以被母亲继承现在法律仍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此问题不在考察的范围内。
那么现状各位同学,应该已经对,民法典新规定的胎儿法律权力,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最终,祝愿各位童鞋,能够考试顺利,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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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公务员培训班,公务员辅导课程,公务员事业单位培训,高途公考培训机构经典格言:如果要挖井,就要挖到水出为止。莆田公务员OMO辅导班高途公考。2024江西公务员面试候考阶段:如何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保证状态
小主,这里为你准备了2024江西公务员面试候考阶段:如何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保证状态,一起来看看吧!
一、考点引入!
在结构化面试中,很多考生过度关注考场状况,沉浸在候考时的紧张情绪中,导致忽略了候考阶段的黄金备考时间。在此途途就跟大家谈谈,如何把握这容易被忽视的候考阶段,让我们能够充分利用已有资源,保障状态。
二、考考你
第一种情况:候考室不允许带资料
如果考生考号靠前,可以将重点放在心理调适上。因为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任何资料都难以起到记忆的效果,所以我们可以看看窗外的风景,多做深呼吸,缓解情绪,将状态调整到最佳,以应对即将到来的考试。
如果考生考号居中,可以有计划地调整心态和回忆记忆较清晰的高频知识点、备考时关注的重点内容,从而将备考时间尽量做到高效使用。
如果考生考号靠后,前期可以回顾熟悉的知识点增强自信,将考试的流程和内容进行反复回忆、背诵,避免出现因为等候时间过长而状态低迷的情况。
第二种情况:候考室允许带资料
一般情况下,可以带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的学习笔记、学习参考资料、学习用书等,但是建议考生尽量不用携带有各机构标识的资料,主要以前期学习笔记为主。
考场允许带资料,除了参考前面第一种情况的建议之外,针对资料的使用,给考生们一些建议:第一,切勿贪多。不要从头开始翻阅,大多数候考时间不足以仔细再翻阅一遍笔记。只看重点知识和学习过程中的高频知识点,帮助自己高效回顾。第二,切忌求全。因为候考的压力,考生可能认为自己很多知识都没看,会影响发挥。其实这是一个错误观念,看资料只是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和时间,但是要始终有自信,相信自己之前的备考和深层记忆,遇到题目时会自然而然触发自己的知识开关,所以不管看到什么地方,有多少知识没看,都没关系,要明白看资料只是帮助回顾,不是重新学习。
最后,方法的使用要结合考场和个人的实际情况,要想在考场上取得良好成绩,还需要大家全方位备考。既做好考前准备,改正答题问题,提升知识储备,也要合理规划候考和答题预案,让自己面对任何情况都能够游刃有余,保持良好状态。
看完上面内容,是不是感觉面试没啥可怕的,按照上面一步一步去做就行了,你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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