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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20:26:52|已浏览: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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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4年一月一日正式落实实行,其中有大量的法律发规,在之前的规则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那么今天各位同学就和我一起,着眼于其中的胎儿民事权利能力这个部分,看看新增以及变更部分都有那些不同。在从知识考点的角度上,一起探讨一下,相关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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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胎儿民事权力
胎儿是指自然人未出生但在受胎之中的生物体状态。那么对于胎儿是否有民事权利能力一问题,根据各国立法不同,但总体划分为三种态度。
1.有些国家认为,女性在受孕之日起胎儿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该类国家对妇女的堕胎行为往往有较为严苛的要求,堕胎即故意杀人,此类被称为“完全保护”。
2.也有国家认为胎儿只有自出生后才可以被当做人来看待,被称为“完全不保护”。
3. “折中主义”认为,在母亲腹中的胎儿原则上不认为有民事权利能力,除非涉及到继承、受赠之类关系到胎儿利益的情况。中国采取此种观点,胎儿在特殊情况下“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
二、 胎儿的遗产继承及赠予
胎儿是否可以接受赠予和继承,民法典中规定分为三种情况,即活体、死体和旋即死亡,这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在遗产继承方面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娩出前,胎儿父亲去世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视为已出生),享有继承权,参与遗产分配。
1、娩出时为活体的,遗产归婴儿,有其母监管(此时其母亲为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
2、娩出时为死体的,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按原被继承人(其父亲)的遗产(即法定继承)处理。
3、娩出时为活体但旋即死亡的,遗产按婴儿的遗产处理,归其母亲(此时其母亲为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二)在接受赠与方面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娩出前,胎儿接受赠与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视为已出生),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赠与合同的性质为附生效条件的赠与合同,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1、娩出时为活体的,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转移财产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公、公、道除外。
2、娩出时为死体的,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赠与合同成立但不生效;赠与人无需履行。
3、娩出时为活体但旋即死亡的,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
(三)侵权行为发生后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娩出前,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导致胎儿利益受损害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视为已出生),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1、娩出时为活体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婴儿的名义提起侵权损害赔偿。
2、娩出时为死体的,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三人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3、娩出时为活体但旋即死亡的,根据第三人的侵害行为对胎儿死亡是否存在过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胎儿民权之侵权情形
新民法典中2024年5月28日,对胎儿民权侵权情形有了明确规定。针对胎儿的侵权依旧依照胎儿是否存活分为三种情况:
1.胎儿分娩后为活体:此时母亲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侵权或违约之诉,同时胎儿也有自己独立的诉求,可以向医院主张侵权,只不过该权利应该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2.胎儿分娩后为死体:胎儿无独立的请求权,需由母亲以自己的名义主张侵权或违约。
3.胎儿分娩出时为活体,很快死亡:此类情况在实践中仍旧存在争议,对于胎儿死亡后,留下的债权请求权是否可以被母亲继承现在法律仍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此问题不在考察的范围内。
那么现状各位同学,应该已经对,民法典新规定的胎儿法律权力,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最终,祝愿各位童鞋,能够考试顺利,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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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途公职 | 2024-06-24 21:02:15
成公经验
四月中旬的时政来啦!各种事业单位的考试都近了,近了,更近了,友友们在备考的时候千万不能忽略时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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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经济
1、最高法、最高检7日发布司法解释,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不再唯数量论,改以价值作为基本定罪量刑标准。
2、司法部等部门发布意见,律师事务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3、河南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4、清明节假期,全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预计发送旅客总量5378.1万人次,比2024年同期下降62.7%。
5、文旅部测算,清明节假期国内旅游出游7541.9万人次,同比减少26.2%。
6、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1-2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9534.8亿元,同比增长33.5%,服务贸易继续保持较好增长态势。
7、黑龙江发布措施,明确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亿元资金支持冰雪产业发展。
8、山东出台政策,对2024年符合条件的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04万元/辆。
二、科教文化
1、7日7时47分,我国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四号丙运载火箭成功发射高分三号03星。
2、4月,福建科研人员发现大戟科大戟属植物新物种,将其命名为“修大戟”。
3、湖北: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将于8日开启网上报名。
4、黑龙江:原定于16、17日举行的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10月举行。
5、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到2024年实现中考省级统一命题。
三、社会生活
1、安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降低,科目二考试费降为180元/人·次,科目三考试费降为140元/人·次。
2、贵州印发通知,今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13元。
3、陕西明确,今年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实现100%参加工伤保险。
4、广东提出,今年全省事业单位提供至少6.8万个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5、最高检与全国妇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被拐卖妇女等困难妇女群体救助帮扶。
6、清明节假期,登录网络祭扫的群众2156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92%。
7、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近日印发通知,提出将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列入医养结合服务重点人群。
本次时政分享就到这里啦~小伙伴们记得灵活运用碎片时间多消化消化哟~时政栏目咱们还会陆陆续续更新滴!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时政类常识属于考查重点之一,时政常识的积累并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循序渐进、日积月累,大家加油呀!
当然啦,咱们日常预祝大家考试顺利!逢考必过!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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