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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0:37:00|已浏览: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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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因居住权问题在社会上普遍存在,其作为民法典中新增的知识点,也是民法典的热点内容,而事业单位考试常与时事热点相结合,在《民法典》生效后,这一知识点也将成为考试的热点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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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相关司法解释,有关居住权的内容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已于2024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24〕24号。
第四条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等物权,或者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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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公务员培训班,公务员辅导课程,公务员事业单位培训,高途公考培训机构经典格言:要想成就伟业,除了梦想,必须行动。钦州事业单位辅导学校高途公考。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经济知识:经济中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
经济学中商品买卖是经济活动中重要的一个行为。商品的价格在不同交易买卖中,会有不同的交易价格,买入和卖出的价格也会不同。那么对于具体的价格控制,我们引入了限价这个概念。
限价,限价指示中所指定的价格,即是指该交易指示的最高的购入价(即最高限价)或最低的卖出价(即最低限价)。国家对某些商品规定的价格极限。是国家干预价格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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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今天各位同学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商品交易中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的具体内容吧!
一、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又称限制价格,或价格天花板。是指政府为某种产品所规定的最高价格,一般适用于某些价格偏高的工业品和农产品。最高限价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或降低某些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一般来说,最高限价低于均衡价格。
(一)实施最高限价的目的:
1.抑制价格的不断上涨。当市场价格因为供需关系等原因,不断过度上涨时,政府可控制价格,使得价格趋于平稳。
2.保护该产品的消费者利益。避免因为商品恶意涨价等情况产生时,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
3.降低这些生产者的成本。避免生产者因为生产原料恶意上涨,从而亏损,并继而影响下一环节生产资料制作、商品交易。
(二)实施最高限价有利点:
1.应对通货膨胀。政府对商品最高售价进行控制,可以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抑制某些产品的价格上涨,有效地控制社会整体的通货膨胀的产生。
2.保障社会公平。当战争或饥荒等情况产生时,政府对商品最高售价进行控制,可以有利的杜绝,恶意抬价等情况的产生,保障每个公民的权益。
(三)实施最高限价可能会导致:
过度需求
1.出现销售者偏好
2.政府偏好将替代销售者偏好
3.有可能出现黑市
4.从长远看,最高限价还会抑制供给量
5.政府有可能卷入本来应由市场来完成的那些活动之中
二、最低限价
最低限价,又称支持价格或价格地板,是指政府对某种产品规定的最低价格。一般适用于某些价格偏低的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保护价格的目标是保护生产者利益或支持某一产业的发展。一般来说,最低限价高于均衡价格。
(一)实施最低限价目的:
1.抑制价格太低。拒绝因为恶意压价,或供需关系严重不平衡导致损害生产者利益。
2.保护该产品的生产者利益。控制产品最低价,保障生产者的最低收入,不被损害。
3.扶持某些行业的发展。让某些行业不会因为销售价格过低,利润额过低而被市场放弃。
(二)实施最低限价有利点:
1.稳定了农业生产,减缓了经济危机对农业的冲击。
2.通过对不同农产品的不同支持价格,可以调整农业结构,使之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动。
3.扩大农业投资,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三)实施最低限价可能会导致:
1.过度供给
2.有可能产生黑市
3.财政支出压力加大,政府背上沉重包袱
4.引起国际市场贸易战。政府收购商品,过大储存,只能对外销售,扩大出口,随机影响了国际市场,引起国际贸易战。
各位小伙伴,到现在应该能对经济中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那么请给位同学在生活中,不断观察,时刻思考。
最后祝愿各位童鞋,考试顺利,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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